黄山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发布者: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298

黄山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校教(2007)44号

 

实验教学是本科课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则是提高本科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乃至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为规范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内涵和界定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是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对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予以实际操作验证的实验。其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知识、提出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是实验课程教学内容的一部分。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时,应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特点,并考虑学生知识、能力及开设条件的可行性;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要按照教学大纲制定的程序,经过院系组织有关教研室及实验人员认真讨论,院系主任审核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一般安排36个学时,学时应包含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总学时内,不另加学时。

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内容要求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应明确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实验目的及要求;

(三)涉及的内容或知识点;

(四)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认定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开出后须经教务处最终认定。尚不符合条件,并未能通过认定的实验项目将直接转为验证性实验项目。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的程序为:

() 教研室提出申请(见表1),院系教学领导小组审批;

()教务处、国有资产处组织相关领导和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给出评审意见;

()教务处最终批复。

五、申请认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至少)要提供材料

(一)《黄山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

(二)反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或任务书;

(三)学生实验设计方案、实验报告等。

六、其它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