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整体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并于2021年8月21日正式实施。
第一章学生干部任免
第一条 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主席团和部长推荐等方式产生,并经院部审核后审批任命。
第二条 学生会实行干部聘任制,所有成员一年一聘,聘期内考核合格,聘任期满后发聘书。原则上一年内无升职或调任的学生干部不再另聘,视为自然离退。学生干部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临近毕业一年自然卸任。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职责,由主席团会议决定,报团委老师批准、备案后,免除其职务。
第四条 在一学期内不积极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荣誉的学生干部,经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报团委老师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出现课程两门重修或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班级前百分之七十者,经过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报团委老师审查、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第六条 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否则不予发放聘书。
第七条 对擅自离职或未经申请擅自退出的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指导老师意见的基础上,予以开除学生会职务,并经团委发文全院通报批评。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学生会,需向部长及主席团提交申请书(至少800字),并由院团委书记审核同意退出学生会。未提交申请而不参加工作的,按缺勤处理,将对部门评比造成影响。
第九条 由于各种原因任职不满一年者或考核未达要求者不予认定其学生会成员一职,即不予认证综合素质学分。
第二章考评制度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考评主要对象为学生会各部门成员。
第十一条 各部门自行按照各活动的人事安排对部门内部的工作进行分配并自主考核,每周以纸质档、电子档、照片(含水印时间)的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汇总留存。缺少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则视为缺勤,影响学期末的学生会成员考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自主考核表每周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并每周一将汇总表张贴学生会公告栏,并每月汇总整理一次,发至总群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考核由各部门部长(含副部长)负责,学生会各部长(含副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考核。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考核定在每年1月和6月。
第十五条 考核细则
1、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分为部长(含副部长)考核和干事考核。
2、部长(含副部长)考核由主席团经办公室提供考核材料和各部门主办活动情况予以考评。考核结果有优秀部长、合格部长、不合格部长,其中优秀部长占部长总人数比例不超过30%,不满一人按一人计算,优秀部长颁发优秀部长证书并进行奖励,两次考核均为不合格的部长不予认证综合素质学分和发放聘书。
3、干事考核由各部门部长(含副部长)经办公室提供考核材料自主考评,考核结果有优秀干事、合格干事、不合格干事,优秀干事占干事总人数比例不超过30%,不满一人按一人计算,优秀干事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并进行奖励,两次考核均为不合格干事不予认证综合素质学分
4、为确保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主席团额外拥有的3名优秀部长名额和10个优秀干事的名额。
第十六条 每学期考核完成后,考核结果发至学生会总群中公示三天,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三天公示期满,考核结果生效,由办公室打印存档,组织部打印证书,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学期末根据考勤统计总表针对各个部门进行评比,评出优秀部门1个,给予部门团建费用每人60元奖励
第十八条 所有部门进行的考评,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填入《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评记录表》,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成员档案。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