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院教(2003)08号
一、实验前应认真按教师布置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掌握实验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经指导老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认真观察各种现象,记录实验数据,不能马虎和抄袭。实验完毕必须整理好本组实验仪器,并经指导老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后,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正确处理数据,细心制作图表,做好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应重做。
三、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除规定须换专业拖鞋外)或赤脚进入实验室。
四、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五、爱护国家财物。节约水电和药品器材,不得动用他组的仪器、工具材料。凡损坏仪器、工具者应检查原因,填写报损单,并依照管理办法赔偿损失。
六、学生在实验教师指导下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所有实验项目。
七、注意实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实验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和采取紧急措施(切断水、电、气、火源)。并注意保护现场,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便于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八、上计算机做相关实验时,不得自带光碟和与实验无关的软盘,避免因病毒损坏计算机和设备。
九、凡违反实验时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或自拆卸设备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